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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竹市虎林國民中學附設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編列教師兼自造中心組長介聘他縣(市)服務介聘注意事項

主旨:轉知新竹市虎林國民中學附設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編列教師兼自造中心組長介聘他縣(市)服務介聘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轉知貴屬教師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3年3月6日府教學字第1130041738號函辦理。

二、因該校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扮演縣市生活科技教學領頭羊角色,以完成合於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新式教師證換證者為佳。

三、該員額除授課生活科技課程,另需兼任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組長,執行中心運作所有事項及課程設計與推廣。

四、該員額為附加式任務型員額,如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任務中止,該員額於該校即有超額情形,請有意申請介聘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

轉知欲申請市外介聘至臺東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

主旨:轉知欲申請市外介聘至臺東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東縣政府113年2月27日府教學字第1130038514號函辦理。

二、臺東縣113學年度預估因減班致可能有超額情形學校:大王國小、萬安國小、賓茂國中、初鹿國中、東海國中。

三、臺東縣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初鹿國中、富山國小、南王國小、土坂國小、三和國小、大南國小、椰油國小、武陵國小、蘭嶼中學國中部。

四、臺東縣桃源國小為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學校,其課程安排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倘經成功調入,相關職務受該校安排。

五、臺東縣香蘭國小刻正規劃於113學年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倘經成功調入,其辦理方式比照如說明四。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雙語相關業務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雙語相關業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年2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0266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雙語相關業務,擬於113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師至國教署臺北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三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限:113學年度之商借期限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北辦公室(工作地點: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97號,近捷運中正紀念堂站3號出口)

(四)辦理業務:以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雙語相關業務為範疇。

(五)其餘事項依前揭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轉知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有關他縣市欲申請市外介聘至新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

主旨:轉知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有關他縣市欲申請市外介聘至新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2月20日新北教人字第1130312404號函辦理。

二、新北市國小部分於偏遠地區、學生數50人以下之學校實施混齡教學,每學期舉辦工作坊及相關研習,以提升混齡教學知能。

三、另新北市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有忠山實驗小學、猴硐-蒙特梭利實驗小學、德拉楠民族實驗小學、老梅實驗小學、坪林實驗國中、石門實驗國中及貢寮實驗國中,倘欲介聘之教師須符合上開學校教育理念精神。

四、新北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含附設幼兒園)及市立幼兒園倘遇裁撤、減班或減招,教師須配合「新北市政府所屬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超額教師輔導介聘實施要點」辦理超額移撥等事宜。

五、申請介聘至新北市之特殊教育(身障及資優類)教師,於介聘達成時,倘該類科正式服務年資未滿3年者,須接受新北市特殊教育初任輔導;另專任輔導教師介聘至新北市後不得轉任其他一般教師。

轉知本府都市發展局正工程司王世婷等10人為本府113年傑出女性公務員

主旨:核定本府都市發展局正工程司王世婷等10人為本府113年傑出女性公務員(如後附名冊),請查照。

說明:依本府表揚傑出女性公務員實施要點規定,本府傑出女性公務員頒給獎牌1面、新臺幣5千元禮券及公假3日(公假3日須於114年2月22日前請畢);並將另函通知頒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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