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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計畫112學年度海外臺灣學校第2次教師甄選簡章」

主旨:檢送「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計畫112學年度海外臺灣學校第2次教師甄選簡章」,敬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屏東大學112年7月20日屏大國字第1121400201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落實新南向政策,鼓勵我國優秀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協助新南向友好國家華語文學校充裕中等以下學校師資,特此辦理。

三、簡章公告於「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tsn.moe.edu.tw)及「國立屏東大學海外任教計畫官網」(http://teab2.nptu.edu.tw),報名截止至112年7月30日(星期日)。

四、本案聯絡資訊如下:(08)7663800分機17004鍾祈慧小姐,電子郵件信箱:chungchihui@mail.nptu.edu.tw。

 

簡章連結: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xx8iuNIIT-428lDnQmKwQQ6OVZ0mgsGa/view?usp=sharing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教育署112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不適任教師相關業務案

主旨:教育部國民及學教育署112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不適任教師相關業務案,惠請轉知所屬,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7月18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096048號函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商借原則)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2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國教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須熟悉文書電腦軟體之操作。

4、對不適任教師業務具備有基礎認識者尤佳。

(二)商借期間: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辦理業務:不適任教師相關業務。

(五)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建置「推動公部門設置職場托育設施」網站專區,自112年7月13日起正式上線

主旨: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建置「推動公部門設置職場托育設施」網站專區,自112年7月13日起正式上線,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依人事總處112年7月13日總處給字第1124001168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1份。

二、人事總處配合「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年至113年)」,擴大公部門員工托育服務,於全球資訊網/公務福利e化平台(https://www.dgpa.gov.tw/eserver/index?mid=437)建置旨揭網站專區,該網站係整合公部門職場托育設施設置相關參考資訊,以下列四項分類提供各機關公教員工檢索運用:

(一)設置參考指引:依托嬰(未滿2歲)、托兒(2歲至入國小前)設施分別彙整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非營利幼兒園等設置參考指引,以作為各機關推動設置職場托育設施之參考。

(二)資源地圖:提供各機關目前已完成設置之職場托育設施(截至112年第1季止,計174家)相關資料,俾使各機關公教員工依所需快速檢索運用。

(三)評比及座談會:提供年度公部門籌設職場托育設施評比計畫、獲獎名單、頒獎典禮、優良案例分享及相關座談會宣導資訊。

轉知行政院秘書長函頒「轉型正義教育學習架構」1份

主旨:檢送行政院秘書長函頒「轉型正義教育學習架構」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人事總處112年7月7日總處培字第112001836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為積極推動公務人員「轉型正義」在職訓練,請參考旨揭學習架構規劃辧理相關課程,另檢附112年「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轉型正義」數位課程連結一覽表1份供各機關學校參考運用。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以下簡稱人力學院)與國內公私立大學簽訂英語學習合作備忘錄之語言進修優惠方案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以下簡稱人力學院)與國內公私立大學簽訂英語學習合作備忘錄之語言進修優惠方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依人力學院112年7月13日人發專字第112020018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二、為拓展公務人員英語學習資源廣度,人力學院陸續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文藻外語大學、中國文化大學、靜宜大學及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簽訂公務人員英語學習合作備忘錄,提供公務人員進修語言課程優惠方案,請轉知所屬公務人員依個人意願自費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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