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政府農業局科長張瓊霙等10人為本府114年傑出女性公務員
主旨:核定本府農業局科長張瓊霙等10人為本府114年傑出女性公務員(如後附名冊),請查照。
說明:依本府表揚傑出女性公務員實施要點規定,本府傑出女性公 務員頒給獎牌1面、新臺幣5千元禮券及公假3日(公假3日須 於115年1月16日前請畢);並將另函通知頒獎事宜。
主旨:核定本府農業局科長張瓊霙等10人為本府114年傑出女性公務員(如後附名冊),請查照。
說明:依本府表揚傑出女性公務員實施要點規定,本府傑出女性公 務員頒給獎牌1面、新臺幣5千元禮券及公假3日(公假3日須 於115年1月16日前請畢);並將另函通知頒獎事宜。
主旨:請於本(114)年度春節期間,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4年1月8日府政預字第1140005466號函辦理。
二、請於本(114)年度春節期間,加強宣導「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如:
(一)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除有本規範第4點但書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
(二)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7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不得參加,且於例外因公務禮儀、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等情形,應依第10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後始得參加。
(三)涉及請託關說事項,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三、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規之認知,請鼓勵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源,學習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四、檢附本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及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各1份(如附件)。
主旨:檢送本府114年數位學習推廣活動第1期-「學習不設限,隨學隨充電!」文宣及海報各1份,請配合推廣運用並鼓勵同仁踴躍上網學習,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歷年均視課程需要,以實體、數位或遠距學習等多元方式辦理各項員工教育訓練,又為協助各機關業務政策推展,推動多元數位學習風氣,,爰於「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擇「養成科技DNA」等12門課程供同仁選讀。
二、為提升前開課程選讀率,爰辦理旨揭推廣活動,說明如下:
(一)活動簡介:活動期間內至「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完成前述1門課程即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獲獎名額總計120人,每人可獲得500元全聯禮券(1人以1份為限),又選讀全部課程並取得認證者,另再抽出20名得獎者,每人可獲得紓壓午睡枕1個。
(二)參加對象: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人員(含約聘僱及約用人員)。
(三)活動期間:114年1月13日(星期一)至同年6月30日(星期一)止。
(四)抽獎方式:114年7月7日(星期一)公開抽獎,得獎名單於同年月14日(星期一)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站,得獎者請於同年7月31日(星期四)前領取獎品。
(五)注意事項:案內12門課程,但凡任一課程於114年活動開始前已完成選讀及認證者,均視同於活動期間內完成。
主旨:有關ILTEA國際英語認證中心建議將通過「ILTEA國際英檢」測驗資格列入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評比項目,請各機關學校自行審酌業務需要予以加分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ILTEA國際英語認證中心114年1月6日華字第114010602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主旨:關於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發生婚假或喪假之請假事由,於訓練期滿後倘有未請畢相關假別之日數,所餘日數得完整保留至派代任用後繼續使用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3年12月30日部法二字第1135778419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發生婚假或喪假事由者,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以下簡稱訓練辦法)規定,得請婚假或喪假,惟其得請假日數係按實務訓練月數占全年比例計算(以訓練期間4個月為例,得請婚假日數為14日x4/12=5日),請假超過上開日數者應相對延長其實務訓練期間。銓敘部考量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參加訓練,乃為充實其未來擔任公職應具備之基本觀念、態度及工作所需知能等,該等人員於訓練期間應屬準公務人員性質,爰基於建構友善職場環境之旨,放寬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發生婚假或喪假請假事由,於訓練期滿後,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以下簡稱請假規則)所定各該假期倘有未請畢之日數,得完整保留至派代任用後繼續使用,並仍應於請假規則所定婚假或喪假給假期限內請畢,俾公務人員更得以兼顧工作與家庭。
三、銓敘部113年12月30日部法二字第11357784191號函適用原則如下:
本校113年度約僱人員(限具身心障礙手冊)甄選結果公告
一、本校113年度約僱人員(限具身心障礙手冊)甄選錄取名單:
(一)約僱人員(教師助理員):陳0菁。
二、正取人員請於114年1月20日(星期一)上午08時00分至09時00分,洽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請攜帶身分證正本、身心障礙手冊正本、最高學歷證書正本、郵局存摺封面影本、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如無正當理由、逾時未報到者,視為棄權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得異議。
三、本次簡章欲甄選職缺已甄選完畢,不再進行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