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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東莞台商子弟學校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簡章一案

主旨:轉知東莞台商子弟學校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簡章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13日臺教文(二)字第1140028265號函辦理。

二、該校商借教師需求如下:

(一)小學部:導師、特教或輔導教師,擇優錄取1名。

(二)中學部:普通型高中或國民中學各科教師,擇優錄取2名。

三、檢附旨揭學校商借教師甄選簡章及同意書各1份。

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第10招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第1次第10招代理教師甄選結果公告

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第10招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結果公告
一、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第10招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錄取名單:
無人報名
二、本次甄選結果尚缺科目如下,依簡章公告日期續辦第1次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之第11次招考。
(一)閩南語:1名

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第10招代理教師甄選結果公告
一、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第10招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名單:
無人報名
二、本次甄選結果尚缺科目如下,依簡章公告日期續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之第11次招考。
(一)特教資賦優異-英文科:實缺1名
 

轉知教育部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2名辦理藝術教育相關業務

主旨:轉知教育部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2名辦理藝術教育相關業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13日臺教師(四)字第1142600526C號函暨「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商借原則)」辦理。

二、教育部為辦理藝術教育相關業務,規劃於114學年商借公立學校優秀教師2名至教育部擔任行政工作,資格及工作內容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正式合格編制內專任教師(小型規模學校指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具教育行政經驗及曾參與或辦理藝術教育相關工作者優先考量。

3、對教學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5、未曾受刑事、懲戒或行政處罰者。

(二)商借期間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表現良好可續聘。以2年為限,倘有延長商借期間必要者,每次延長期間最長為1年,商借期間合計不得超過8年。

轉知「海外臺灣學校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聯合公告簡章」及聯絡人資訊各1份

主旨:檢送「海外臺灣學校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聯合公告簡章」及聯絡人資訊各1份,請協助公告周知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7日臺教文(二)字第1140026298號函辦理。

二、商借教師類科與名額:

(一)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小學部1名、國中部1名(自然科專長)、高中部1名(公民科專長)。

(二)印尼泗水臺灣學校:小學部3名(須擔任導師)。

(三)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小學部1名(須擔任導師)。

(四)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學校︰高中部數學科1名、物理科1名,擇優錄取。

三、旨揭商借教師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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