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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竹市虎林國民中學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教師兼自造中心組長員額1名之介聘他縣(市)服務介聘注意事項

主旨:轉知新竹市虎林國民中學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教師兼自造中心組長員額1名之介聘他縣(市)服務介聘注意事項,請貴校有意申請介聘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1年3月7日府教學字第1110039560號函辦理。

二、欲介聘至該校者,以已完成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新式教師證換證者為佳。

三、該員額除授課生活科技課程,尚須兼任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組長,執行中心運作所有事項及課程設計與推廣。

四、另該員額為附加式任務型員額,如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任務中止,該員額於該校即有超額情形。

轉知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我們班的小飛象:小天份大未來築夢計畫」獎助計畫徵件簡章

主旨:檢送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我們班的小飛象:小天份大未來築夢計畫」獎助計畫徵件簡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年3月3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1110007463號書函辦理。

二、徵件簡章,報名表請至http://www.cdibf.org/下載;關於本案如有詢問事項,請逕洽該基金會承辦人曾小姐,電話02-27638800分機1446。

 

轉知新竹縣政府衛生局辦理「111年度弱勢個案就醫補助計畫」一案

主旨:函轉新竹縣政府衛生局辦理「111年度弱勢個案就醫補助計畫」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衛生局111年3月1日新縣衛毒防字第1113500302及本府衛生局111年3月3日桃衛心字第1110016984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為協助低收入邊緣戶等弱勢族群,排除其就醫障礙並維護健康之相關費用,執行期間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15日止。

三、衛生福利部補助旨揭計畫之相關經費為新臺幣46萬5,000元整,如補助經費用罄,亦不再補助。

四、檢附本府衛生局來函、新竹縣政府衛生局原函、111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排除就醫障礙計畫、申請書及領據各1份。

 

轉知銓敘部函以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

主旨:轉知銓敘部函以,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

說明: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1年3月4日部退一字第111543006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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