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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主旨:公告「114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 及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113年11月7日桃資源字第 1130009923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適用對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一)應屆畢業生、未曾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含原十二年就學安 置)之國中畢(修)業或具同等學歷(力)者,同等學歷(力) 依「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二)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統一編號,經直轄市、縣(市)特殊 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符合資格之學生。

  (三)113年12月31日(星期二)前已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登 錄有案之確認個案,且登錄之障礙類別應符合報名之簡 章類型。

  (四)非應屆畢業且未曾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含原十二年就學安置)之國中畢(修)業學生或依「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同等學 力認定標準」規定具同等學歷(力)者,須於國中教育階段為特殊教育通報網登錄有案之確認個案,且登錄之障 礙類別應符合報名之簡章類別。

三、114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共分三種簡 章,學生僅能選擇一種簡章報名,不得重複,且不得參加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其他直轄市自行辦理之適性輔導安置,違者取消本安置資格,安置類型如下:

  (一)114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 校簡章。

  (二)114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 校集中式特教班簡章。

  (三)114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 校簡章。

四、114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開缺名額於 113年12月31日前公告至「114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網址:https://tyshse.special.tyc. edu.tw),請自行上網查閱。

五、旨揭簡章重要安置期程說明如下(詳如各簡章):

  (一)線上報名:各國中請於114年1月20日至2月14日至「桃園市高中特教服務E化平台」(網址:https://tyshse. special.tyc.edu.tw/special/)完成網路報名作業。

  (二)報名資料送件:各國中請彙整集體報名名冊於114年2月 17日至2月21日前將報名表件送達本市桃園特殊教育學校 (本市身心障礙學生職業轉銜與輔導服務中心)。

  (三)報名114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者,其生涯轉銜建議表之興趣測驗及性向測 驗施測工具說明如下:

        1、採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 研發之「適性化職涯性向測驗」(國中版)及「情境式 職涯興趣測驗」(國中版)兩項測驗,請學校務必於報 名前

               協助學生施測完畢,前開測驗請至生涯測驗系統 網站(https://career.ntnu.edu.tw/)申請帳號及密 碼,並下載測驗指導手冊參閱。

        2、考量作業之客觀與公平性,僅針對無法觀看電腦進行 測驗之視覺障礙學生以「國中生涯興趣量表(第二版)」及「國中新編多元性向測驗」代替施測。

        3、請各校落實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施測,依據學生需求 (如識字或閱讀理解困難)提供適性評量方式,俾利身障學生適性就學。

六、請貴校務必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及加強宣導,並協助有需 求之學生及家長準備報名資料等相關事宜。

七、本案簡章另公告於「114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 導安置網」(網址:https://tyshse.special.tyc.edu.tw) 及「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站」(網址:https://adapt.set.edu.tw)。

八、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身心障礙學生職業轉銜與輔導服 務中心劉芷寧主任、張玉珊組長(電話:03-3647099分機 666或602)或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林秀環股長、戴美倫小姐(電話:03-3322101分機7581或7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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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
公告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