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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主旨:有關本市第8屆公教人員羽球錦標賽比賽成績及績優參賽隊伍人員獎勵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賽事業於113年6月29日(星期六)假桃園市立綜合體育館辦理完竣,參賽隊伍總計124隊,參加人員約1,700人。本屆賽事援例分為公務人員男子甲組、乙組、丙組與公務人員女子甲組、乙組、丙組,以及教職員男子組、女子組,共計8組,檢附各組比賽成績表1份。

二、依本市第8屆公教人員羽球錦標賽實施辦法所定績優參賽隊伍獎勵原則如下:

(一)公務人員各組第1名之隊長及隊員各敘嘉獎一次;另該隊領隊、教練、管理及實際參與球隊訓練、管理人員,擇其中2人各敘嘉獎一次。

(二)教職員組第1名之隊長及隊員各敘嘉獎一次,第2 、3名隊長及隊員頒發獎狀1紙;另就各領隊、教練、管理及實際參與球隊訓練、管理人員,擇其中2人依前開名次獎度敘獎或頒發獎狀。

三、復依「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第4點規定,平時獎懲案件授權所屬機關核定發布,其中二級機關記功以下之獎勵案件,得由其主管一級機關授權自行辦理,又府本部人員、一級機關首長及區公所區長之獎勵案件應報本府核辦;另依「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第4點規定略以,學校教職員記功二次以下之獎勵案件,授權學校自行辦理敘獎;校長獎勵案件,應函報教育局核辦。

四、有關本屆賽事績優參賽隊伍人員獎勵,其中公務人員部分請權責機關依前開獎勵標準及規定辦理敘獎;學校教職員部分,請由組隊之區公所彙整敘獎人員名冊後,送各該人員服務學校(本府教育局)辦理敘獎或核發獎狀;另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人員部分,請該公司本權責辦理獎勵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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