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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主旨:修正「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第一點、第二點、第七點,並自113年3月8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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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