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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 及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112年11月10日桃資源字第 1120009693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適用對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一)應屆畢業生、未曾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含原十二年就學安 置)之國中畢(修)業或具同等學歷(力)者,同等學歷(力) 依「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二)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統一編號,經直轄市、縣(市)特殊 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符合資格之學生。

(三)112年12月31日前已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登錄有案之 確認個案,且登錄之障礙類別應符合報名之簡章類型。

三、113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共分三種簡章,學生僅能選擇一種簡章報名,不得重複,且不得參加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其他直轄市自行辦理之適性輔 導安置,違者取消本安置資格,安置類型如下:

(一)113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 校簡章。

(二)113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 校集中式特教班簡章。

(三)113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 校簡章。

四、113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開缺名額於 112年12月29日前公告至「113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 適性輔導安置網」網站(https://tyshse.special.tyc. edu.tw),請自行上網查閱。

五、旨揭簡章重要安置期程說明如下(詳如各簡章):

(一)線上報名:各國中請於113年1月29日至2月23日至「桃園 市高中特教服務E化平台」(網址:https://tyshse. special.tyc.edu.tw/special/)完成網路報名作業。

(二)報名資料送件:各國中請彙整集體報名名冊於113年2月 26日至3月5日前將報名表件送達本市高中特教資源中心 (桃園特殊教育學校)。

(三)報名113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 等學校簡章者,其生涯轉銜建議表之興趣測驗及性向測 驗施測工具說明如下:

1、採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 研發之「適性化職涯性向測驗」(國中版)及「情境式職涯興趣測驗」(國中版)兩項測驗,請學校務必於報 名前協助學生施測完畢,前開測驗請至生涯測驗系統 網站(https://career.ntnu.edu.tw/)申請帳號及密 碼,並下載測驗指導手冊參閱。

2、考量作業之客觀與公平性,僅針對無法觀看電腦進行 測驗之視覺障礙學生以「國中生涯興趣量表(第二 版)」及「國中新編多元性向測驗」代替施測。

3、請各校落實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施測,依據學生需求 (如識字或閱讀理解困難)提供適性評量方式,俾利身 障學生適性就學。

六、請貴校務必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及加強宣導,並協助有需 求之學生及家長準備報名資料等相關事宜。

七、本案簡章另公告於「113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 導安置網」網站(https://tyshse.special.tyc.edu.tw)及 「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站(https://adapt.set. edu.tw)。

八、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高中特教資源中心劉芷寧主任或 張玉珊組長(電話:03-3647099分機666或602)、本府教育 局特殊教育科涂芳瑜股長或戴美倫小姐(電話:03-3322101 分機7581或7589)。

置頂期限
行政單位
公告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