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主旨:轉知欲申請111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彰化縣國中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轉知貴校有意申請教師應審慎選填志願,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1年4月21日府教學字第1110150408號函辦理。 二、彰化縣111學年度預估因減班致有超額情形學校為秀水國中、田尾國中、埤頭國中、埔鹽國中、二林高中(國中部)、社頭國中、北斗國中、大村國中、溪陽國中、埔心國中、芬園國中。 行政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