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辦理「響應2025世界母語日」活動海報
主旨:函轉教育部辦理「響應2025世界母語日」活動海報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月15日臺教社(四)字第1142400156A號函辦理。
主旨:函轉教育部辦理「響應2025世界母語日」活動海報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月15日臺教社(四)字第1142400156A號函辦理。
主旨:請於本(114)年度春節期間,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4年1月8日府政預字第1140005466號函辦理。
二、請於本(114)年度春節期間,加強宣導「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如:
(一)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除有本規範第4點但書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
(二)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7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不得參加,且於例外因公務禮儀、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等情形,應依第10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後始得參加。
(三)涉及請託關說事項,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三、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規之認知,請鼓勵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源,學習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四、檢附本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及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各1份(如附件)。
如附件
祝大家寒假快樂!!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弱勢家庭資訊設備補助要點辦理。
二、補助對象設籍本市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並符合下列規定者:
(一)申請人具原住民身分。但申請人獨力扶養未成年原住民子女者,不在此限。
(二)戶內一人以上為國民小學至大學之在學學生。
(三)本補助所稱申請人,指年滿20歲,為設籍本市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自受理申請日起向前推算實際居住本市連續達一年以上,且最近一年內居住國內之時間合計滿一百八十三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