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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桃園市立南崁國民中學113學年度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方案教師助理員第1次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8月12日桃教特字第11300770703號。
二、職稱及名額:
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方案教師助理員正取一名,職務為每週40小時之「特教學生助理員服務人員」。(另擇優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
三、報名資格及條件:
基本條件:中華民國國民品德優良、身心健康、有愛心、有耐心、配合度高;高中(職)以上畢業;具身心障礙手冊尤佳。
四、工作內容:
在教師督導下,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上下學、特教車隨車工作、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及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地點:桃園市立南崁國民中學(桃園市蘆竹區五福六路1號) 
六、契約期間:113學年度:113年8月30日至民國114年6月30日(進用期間依服務學生上學日出勤,不含寒暑假期間,遇寒、暑假及國定假日不須出勤)。
七、計酬方式:
(一)按時計資,每小時薪資183元。
(二)機關負擔勞健保費及勞退金,自付額由個人負擔。
(三)寒、暑假不支薪,僅有勞健保。
(四)本案為時薪制助理員無年終獎金及其他福利。
八、公告時間及地點:
(一)即日起起至113年8月21日(三)公告於:
1.本校網站(http://www.nkjh.tyc.edu.tw/drupal/)。
2.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https://drp.tyc.edu.tw/TYDRP/JobQry.aspx)。
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
九、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113年8月22日(星期四)下午16時以前受理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地點:本校輔導室(校址:桃園市蘆竹區五福六路1號,電話: 3525590#613)
十、報名方式:檢附有關證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併同報名表,當場進行資格審查;親自或委託報名皆可,逾報名時間不予受理。
十一、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乙份(請以正楷詳填各欄,貼本人最近二吋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1張,黏貼於報名表上,詳附件一、二)。
(二)繳驗學經歷及有關證件:(下列證件正本驗訖發還,若僅送影本概不受理)。
1、 國民身分證(學歷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有不符者,不得報名)。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明文件。
3、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有則附)。
*報名時,應繳交與報名資格有關之學歷證件影本乙份,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甄選人私章。
*報考人所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縱因甄選時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將取消甄選資格並解僱,甄選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
十二、甄選方式:
(一)  學經歷、專業經驗占30%、口試占70%。
(二)  依成績高、低為錄取之順序,總分未達80分(含)以上,不予錄取。
十三、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113年8月23日(星期五)
    1.報到時間:上午9點15分前報到,逾10分鐘(含)以上者,以棄權論。
    2.甄選時間:當天上午9點30分。
(二)地點:本校輔導室。
十四、錄取公告及日期:
(一)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nkjh.tyc.edu.tw/drupal/),應徵者請自行上網查詢,本校不另做電話通知。
(二)日期:113年8月23日(五)下午4時前公告。
十五、報到日期:正取錄取者須於113年8月26日8時00分前持身分證及學歷證件正本向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時未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十六、注意事項: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報名、甄選日程及地點需更改,將另行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nkjh.tyc.edu.tw/drupal/)。
(二)錄取人員應於二週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片透視),如體格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予以註銷資格。
(三)錄取人員應於報到後繳交警察刑事紀錄證明1份。
(四)錄取並應僱後,不得再至他校應僱。
十七、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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