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說明:
一、為落實少年表意及參與公共政策的權利,提供少年發聲平台,桃園市社會局特於本(111)年度舉辦徵件活動,並邀請大眾關注兒童權利公約之精神與認識。
二、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一)徵件期間:即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
(二)參與資格:本市12歲以上至18歲以下少年(可共同提案),須設籍或實際居住於本市。
(三)徵件內容:針對本市政策、法規運行或各類行政事務運作等事項,提出需求及建議策進作為。
(四)作品規格:影片長度以1分鐘為限,不限制拍攝器材及手法。
(五)活動獎勵:
1、第一名:獎金2萬元及獎狀乙紙。
2、第二名:獎金1萬元及獎狀乙紙。
3、第三名:獎金5,000元及獎狀乙紙。
4、網路人氣獎:3名,精美禮物與獎狀乙紙。
5、參加獎:超商禮券100元。
(六)活動網址:https://feversocial.com/44487/Taoyuan111CRC-24631。
三、檢附活動簡章及海報各1份。
附件
376735200J_1110094785_ATTACH1.pdf
(166.2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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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MB)
行政單位
公告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