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南崁國民中學110學年度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方案教師助理員第2次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8月12日桃教特字第11000694312號函。
二、職稱及名額:
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方案教師助理員正取一名,職務為每週40小時之「特教學生助理員服務人員」。(另擇優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
三、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8月12日桃教特字第11000694312號函。
二、職稱及名額:
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方案教師助理員正取一名,職務為每週40小時之「特教學生助理員服務人員」。(另擇優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
三、報名資格及條件:
壹、依據本校110年8月19日教師評審委員會第22次會議決議辦理。
貳、本校110學年度第一學期第16次代理教師甄選正取、備取錄取名單如下:
一、代理教師:
(一) 特教(娩假及育嬰留停虛缺):林○娟
二、 成績複查時間:110年8月19日下午4時前,持身分證向本校申請。
一、本校110學年度第一學期第8次代課教師甄選錄取名單公告:
無人報考。
二、本次簡章業已公告完畢,不再進行招考。
一、本校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5招代理教師甄選結果公告:
無人報考。
二、以下代理教師招聘類別及缺額皆無人報名,依簡章續辦第16招甄選:
一、本校110學年度第一學期第7次代課教師甄選錄取名單公告:
無人報考。
二、以下代課教師招聘類別及缺額皆無人報名,依簡章續辦第8次甄選:
科目 |
性質 |
名額 |
授課節數 |
聘期 |
數學 |
鐘點 |
一、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8月12日桃教特字第11000694312號函。
二、職稱及名額:
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方案教師助理員正取一名,職務為每週40小時之「特教學生助理員服務人員」。(另擇優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
三、報名資格及條件:
基本條件:中華民國國民品德優良、身心健康、有愛心、有耐心、配合度高;高中(職)以上畢業;具身心障礙手冊。
四、 工作內容:
在教師督導下,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上下學、特教車隨車工作、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及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地點:桃園市立南崁國民中學(桃園市蘆竹區五福六路1號)
六、契約期間:110學年度:110年8月30日至民國111年6月30日(進用期間依服務學生上學日出勤,遇寒假、國定假日不須出勤)。
七、計酬方式:
(一)按時計資,每小時薪資160元。
(二)機關負擔勞健保費及勞退金,自付額由個人負擔。
(三)寒、暑假不加勞健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