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辦理111年「兒少家庭促進追蹤訪視關懷服務方案」招募家庭關懷訪視員(以下稱家關員)一案
主旨:函轉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辦理111年「兒少家庭促進追蹤訪視關懷服務方案」招募家庭關懷訪視員(以下稱家關員)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以下稱家防中心)111年1月19日桃家防字第1110001374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係本府家防中心招募家關員,針對該中心評估有需求之兒少及其家庭進行訪視關懷。預計3月初辦理兩天教育訓練課程,凡完成教育訓練及2次見習,符合資格者且經評核通過後,即可成為正式家關員。
三、本方案內容如下:
(一)招募對象:
1、社區發展協會。
2、具熱忱之社會人士、防暴宣講師及具相關專業人員資格者(如社工、保母、護理師、照服員、退休或待業教師、曾任寄養家庭人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