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法務部與教育部共同舉辦「第16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之2式競賽活動要點
一、依據法務部113年8月14日法資決字第11311508380號函辦理。
二、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係法務部與教育部自97年起共同舉辦之競賽活動,目的為宣導全國國中、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二、三年級)學生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建立知法守法的觀念,以及期許全國國中及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教師發揮創意將「全國法規資料庫」資源融入教學之競賽活動,本屆2式競賽活動內容如下:
一、依據法務部113年8月14日法資決字第11311508380號函辦理。
二、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係法務部與教育部自97年起共同舉辦之競賽活動,目的為宣導全國國中、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二、三年級)學生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建立知法守法的觀念,以及期許全國國中及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教師發揮創意將「全國法規資料庫」資源融入教學之競賽活動,本屆2式競賽活動內容如下:
一、依據本府113年8月13日府勞就字第1130220505號函辦理。
二、案係發展署LOGO遭冒用設置臉書專頁「職訓課程政府補助80%-100%」,以「政府職訓課程補助80%或100%訓練費」、「物聯網應用、電腦輔助機械繪圖、電工配線…,多元課程任你選!」等內容誘騙民眾報名加入Line群組,以獲取民眾個資。發展署已於官網最新消息發布重要澄清公告(詳附件),並向檢察機關提告。
一、依據本府113年8月9日府消管字第1130222920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投稿日期為8月15日中午12時至9月15日中午12時。
一、依據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3年7月22日桃檢秀護字第11319000460號函辦理。
二、為預防青少年兒童於暑假期間因缺乏法治觀念思慮不周,透過網路結交素行不良之人,進而從事不當休閒活動、涉足不良場所或誤觸法網,導致落入犯罪情境,特以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網站(http://www.tyc.moj.gov.tw)舉辦法律常識有獎徵答活動,增強青少年兒童之法治觀念以預防犯罪。
一、依據本府113年7月26日府勞就字第1130198546號函辦理。
二、案係勞發署近來接獲民眾檢舉,其所屬台灣就業通品牌名稱遭有心人士以釣魚網站誘使民眾登入,恐有使民眾受騙之虞,勞發署已於所屬台灣就業通網站發布澄清公告(如附件),並向檢察機關提告。
一、旨揭活動訊息如下:
(一)活動時間:113年7月19日至8月31日(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對象:設籍(或學籍)於本市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青少年。
二、活動內容:
(一)徵選組別:依年齡分為國中組、高中(職)組共 2 組,國中組為年齡範圍12至15(含)歲青少年,高中(職)組為年齡範圍15至18(含)歲青少年。
(二)活動辦法:以「防制少年落入詐騙陷阱」、「保護少年遠離性剝削」、「避免少年接觸新興毒品」、「強化少年網路安全觀」及「深夜留連營業場所及偏差行為」,進行創意海報製作,期防制青少年被害,增進少年法治觀念。
(三)徵件主題:主題以青少年反毒、反詐、反兒少性剝削、強化少年網路安全觀、深夜留連營業場所及偏差行為限,文字整合創意海報內文,內容自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