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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社會局辦理111年「暑期兒童及少年保護防護計畫 」

主旨:函轉本府社會局辦理111年「暑期兒童及少年保護防護計畫 」相關宣導資料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11年7月21日桃社兒字第1110066126號函辦理。

二、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下稱本法)」第43條規定略以,兒童及少年不得吸菸、飲酒、嚼檳榔及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同法第2項亦強調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禁止兒童及少年接觸,以避免兒少接觸不良社會環境,並揭櫫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有害身心健康物質或物品予兒童及少年,先予敘明。

三、復依本法第91條規定略以,倘販賣、交付或供應酒或檳榔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緩;販賣、交付或供應毒品、非法供應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緩。

轉知勞動部訂頒「111年青年就業獎勵計畫」

一、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111年7月4日桃分署諮字第1114805505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為鼓勵畢業青年積極尋職並穩定就業,勞動部於111年6月15日訂定發布旨揭計畫,提供本國籍年滿15歲至29歲,且於110年10月1日至111年9月30日期間畢業之青年就業獎勵最高新臺幣3萬元整。

轉知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111學年度青春不輟返校助學金」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有關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辦理「111學年度青春不輟返校助學金」申請海報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1年7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88872號函辦理。

二、旨案助學金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目的:為協助12至19歲因環境、經濟困難無法返校之國中中輟生及高中(職)中離生,透過申請計畫獲得返校資助金,於111學年度順利重返學校。

(二)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1年7月22日止開放線上申請報名,並於7月15日舉辦線上說明會;詳細參與辦法請見台少盟官網最新消息「http://www.youthrights.org.tw/news/2025」。

(三)聯絡窗口:蘇先生,電話:02-2369-5195,電子信箱:timo6792@youthrights.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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