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公告「113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 及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112年11月10日桃資源字第 1120009693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適用對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一)應屆畢業生、未曾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含原十二年就學安 置)之國中畢(修)業或具同等學歷(力)者,同等學歷(力) 依「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二)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統一編號,經直轄市、縣(市)特殊 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符合資格之學生。

(三)112年12月31日前已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登錄有案之 確認個案,且登錄之障礙類別應符合報名之簡章類型。

三、113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共分三種簡章,學生僅能選擇一種簡章報名,不得重複,且不得參加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其他直轄市自行辦理之適性輔 導安置,違者取消本安置資格,安置類型如下:

(一)113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 校簡章。

(二)113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 校集中式特教班簡章。

(三)113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 校簡章。

轉知本市113學年國中藝術才能音樂(含國樂)班招生學校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111至112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含 資賦優異)班訪視輔導實施計畫暨本局112年11月9日召開藝術才能音樂班追蹤輔導暨113學年度招生研商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市自113學年度起,國中藝術才能音樂班招生學校為內壢 國中、大成國中、大園國中、平鎮國中及中興國中等5校;國中藝術才能國樂班招生學校為福豐國中,請貴校協助提醒有意報考本市藝術才能音樂(含國樂)班學生知悉,並 留意後續桃園市政府公告之藝術才能班招生簡章。

轉知「桃園市112年度科學教育暨資優教育嘉年華」活動,歡迎師生踴躍參加。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2年度推動科學教育暨資優教育嘉年華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活動提供本市推動科學教育及資優教育團隊師生相互 觀 摩及經驗分享機會,並結合科學教育及資優教育推廣及成果 ,以提升本市學生創造力、科學教育及資優教育等素 養。

三、活動規劃摘要如次:

(一)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國中小學生、家長及教師。

(二)時間地點:112年12月2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3 時 30分假本市立同德國民中學辦理。

(三)活動規劃:

1、頒獎典禮:表揚本市112年度推動科學教育計畫「水火箭競賽」及「國小科學基本能力競賽」獲獎學生及 團隊,相關事宜另函通知。

2、本市特色團隊表演。

3、科學教育暨資優教育闖關活動(計59個攤位)。

(四)活動海報業已放置本局各校交換櫃,請派員自取後張貼 校內廣為宣傳。

四、為節能減碳,請宣導親師生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共乘, 並建議提早出發。

 

Subscribe to 行政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