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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銓敘部函送該部110年8月24日部法二字第11053777381號令,請同仁參閱

主旨:有關銓敘部函送該部110年8月24日部法二字第11053777381號令影本1份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0年8月24日部法二字第1105377738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為落實政府核給公務人員休假之意旨,自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該令所稱「政府機關(構)」包含公營事業機構;所稱「全時專任」係指以全部工時擔任專職人員而言,如僅部分工時或兼任者非屬之。

三、另銓敘部103年9月1日部法二字第1033865849號令、105年5月9日部法二字第1054104228號令及該部歷次解釋與本令釋未合部分,自111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

本校110學年度第一學期第3次代理教師(特教)甄選結果公告

壹、依據本校110年8月27日教師評審委員會第23次會議決議辦理。

貳、本校110學年度第一學期第3次代理教師(特教)甄選正取、備取錄取名單如下:

一、代理教師:

(一) 特教(實缺):張○玉 

二、 成績複查時間:110年8月27日下午4時前,持身分證向本校申請。

三、 以上正取錄取人員請於110年8月30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0時,至本校人事室報到,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 辦理報到時請攜帶以下資料: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教師證影本。(無則免附)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如有眷屬隨同加入健保者,請準備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5.郵局通儲帳戶封面影本。 

     6.殘障手冊(無則免附)。

參:本次簡章欲甄選職缺已徵選完畢,不再進行招考。

轉知0831特殊生班級經營介入及輔導

主旨:本校辦理「桃園市110年度加強各校教職員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3月19日桃教特字第1100017339號函辦理。
二、研習主題:特殊生班級經營介入及輔導

三、講師:張閔淳心理師。
四、參加對象:本市各國中小教師、家長及教師助理員共85名,以本校老師優先錄取。
五、研習時間:110年8月31日(二)下午1時00分起至下午4時00分止,全程參與研習課程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請鼓勵
所 屬教師、家長及教師助理員踴躍報名參加。
六、研習地點:採線上研習(Google Meet),研習代碼:abdmavd-nex,請提早10分鐘登入,以利核發時數。
七、報名方式: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
八、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8月31日中午12:00止。

轉知0915身心障礙學生的行為處理與介入技巧--以ADHD與ASD為例

主旨:有關本校辦理「桃園市110年度加強各校教職員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請鼓勵所屬教師、家長及教師助理員踴躍
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3月19日桃教 特字第1100017339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110年9月15日(星期三)下午13:00至16:00。
三、研習地點:新坡國小視聽教室 (桃園市觀音區中山路二段717號)。
四、研習主題:身心障礙學生的行為處理與介入技巧--以ADHD與ASD為例
五、研習講師:兒童青少年精神科主治醫師 李國平
六、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職員、特教助理員、教保員及
家長,共計約50名。
七、報名方式:請於110年9月15日(星期三)前至全國特殊教育
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開啟查詢-點選縣市(桃園市)學年(110)學期(上)-
點選「登錄單位-新坡國小」報名,
八、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差)假登記。
九、如有疑義請洽本校特教組長,電話:4981534分機612。

轉知五權國小辦理學障生的身心特質、需求與輔導策略研習

主旨:有關本校辦理「桃園市110年度加強各校教職員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一案,請鼓勵所屬普通班教師、特教教師及
特教助理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3月19日桃教特字第1100017339號函辦理。
二、研習主題:學障生的身心特質、需求與輔導策略。
三、研習時間:110年9月1日(星期三)13時至16時。
四、研習講師:饒家榮臨床心理師(晴風心理治療所)
五、研習對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教師與特教教師。
六、研習場地:本校音樂教室。
七、報名方式:請於110年9月1日(星期三)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pecial.moe.gov.tw/index.php)-(研習
報名-縣市特教研習-登 入縣市(桃園市)-各級學校(國小)-學年(110學年度上學期)-關鍵字(登錄單 位:五權國小)報
名。

轉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以下稱該署)110年單親培力計畫相關資料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以下稱該署)110年單親培力計畫相關資料各1份(如附件),請貴校公告周知,以利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8月1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105022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相關資料,業已公告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helpdreams.moe.edu.tw/),請公告提醒有需求之學生上網瀏覽。

三、如對旨揭計畫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署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韓小姐(電話:02-2321-2100轉112)或本案聯絡人陳小姐(電話:04-22581393)。

 

正本:本市各市立高中(含特教學校)、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市立幼兒園、各私立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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