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115年8月18日桃衛疾字第1150077181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監測資料,國內上呼吸道疫情(含新冠、流感等)已進入流行期,預計於本(115)年8月中旬達高峰,流行期預估持續至9月底及10月初,請貴校(園)於開學前加強宣導並落實防疫措施。
三、考量開學後仍處上呼吸道疫情流行期,其中兒童及青少年為近期就診率增加幅度較高之族群,且校園人口密集、學生交流互動頻繁,為降低上呼吸道疫情(新冠、流感)於校園內傳播及群聚之風險,請貴校(園)預先做好防疫整備工作,並落實下列防治措施:
(一)宣導正確自主防疫觀念,加強手部衛生及呼吸道禮節,注意環境清潔衛生並保持教室通風良好。
(二)提供充足且適當的洗手環境,包括潔淨的洗手設備及洗手乳或肥皂,並宣導及張貼正確洗手單張或海報。
(三)注意學生健康情形,如出現發燒或咳嗽、流鼻涕、喉嚨痛等呼吸道相關症狀建議佩戴口罩儘速就醫,並儘量在家休息;倘發生疑似群聚事件,請依相關規定即時通報衛生主管機關,並儘速採行防治措施。
四、有關上呼吸道傳染病(新冠、流感)最新疫情資訊及防治建議,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傳染病與防疫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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