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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主旨:有關森林火災防災,請各機關學校協助宣導,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農業部114年1月15日農授林業字第1142420048號函辦理。

二、有關農業部林業保育署所製作之「炎火之鏡」 短片及設計防火海報(不生火好森活、謹慎用火守護森活)已放置於網路雲端空間 (https://reurl.cc/96x78X),請各機關單位協助推廣宣導。

三、另前揭防火海報圖檔使用,請註明「林業保育署授權使用」字樣, 並勿超過授權範圍之利用,亦不得私自有償或無償轉賣、借予、複 製、出租、網路傳輸予第三者,並請遵守著作權法及智慧財產權相 關規定,授權使用時間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請協助於貴單位之電子看板(含跑馬燈)設定森林火災防災宣 導標語「森林防火二不一記得,不營火,不亂丟菸蒂,記得 垃圾要帶走」,並於114年3月31日前,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供宣導成果照片予本案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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