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賀!本校英資班學生參加111學年度第一學期讀者劇場比賽榮獲全市佳作
恭賀!
本校英資班學生:徐咸立、劉軒妤、許皓鈞、林淮蓁、簡佳羽、楊凱沂、蔡承哲、王思婷
參加111學年度第一學期讀者劇場比賽
榮獲全市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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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英資班學生:徐咸立、劉軒妤、許皓鈞、林淮蓁、簡佳羽、楊凱沂、蔡承哲、王思婷
參加111學年度第一學期讀者劇場比賽
榮獲全市佳作
說明:
一、活動日期:民國112年1月30日(星期一)至112年2月3日(星 期五),為期五天四夜。
二、活動地點:文藻外語大學(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900 號)。
三、活動對象:國中學生(採全英語教學與活動進行,報名時請檢附111學年度成績單英文70分以上或全民英檢初級
初試通過證明)。
四、活動人數:預計招收90人,額滿為止。
五、詳情可上本校推廣部網頁查詢,推廣部網址更新為: https://reurl.cc/28le3v,或洽專線(07)3458212。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 及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111年11月9日桃資源字第 1110010044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適用對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一)未曾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含原十二年就學安置)之國中畢 (修)業或具同等學歷(力)者,同等學歷(力)依「入學高 級中等學校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二)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統一編號,經直轄市、縣(市)特殊 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符合資格之學生。
(三)111年12月31日前已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登錄有案之 確認個案,且登錄之障礙類別應符合報名之簡章類型。
三、112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共分三種簡章,學生僅能選擇一種簡章報名,不得重複,且不得參加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其他直轄市自行辦理之適
性輔 導安置,違者取消本安置資格,安置類型如下:
(一)112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 校簡章。
(二)112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 校集中式特教班簡章。
一、依據本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小組第1次 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旨揭鑑定重要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
1、就讀或戶籍設於桃園市之111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 六年級學生。
2、欲申請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英語或數理暨自然科 學)鑑定者:
(1)具學術性向資優特質,且於專長學科有優異表現 者。
(2)數理資優類及自然科學資優類僅能擇一類申請報 名。
3、欲申請創造能力資賦優異鑑定者:具有創造能力資賦 優異特質(如:敏覺、流暢、變通、獨創、
精密、想 像、挑戰、好奇、冒險等),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 學生家長的觀察(觀察期間至少一
學期)或學生自我推 薦者。
(二)報名時間(逾時不受理):
1、初選:112年2月6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2月15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止。
2、複選:112年4月7日(星期五)下午5時至4月13日(星期四)中午12時止。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0月4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110135727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協助公告,並鼓勵師生踴躍收聽特殊教育主題廣播,以充實特教知能。
三、附件資料亦可至本市特殊教育資源網(https://special. tyc.edu.tw/)-特教業務單位-特殊教育科-表件下載區下載。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11367號函辦理。
二、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0條第2項規定:「前項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對導盲幼犬、導聾幼犬、肢體輔助幼犬及合格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收取額外費用,且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先予敘明。
三、為提升社會大眾對於導盲幼犬的認識,並支持導盲幼犬進入公共空間,及加強宣導四不一問「不餵食、不撫摸、不呼叫、不拒絕、主動詢問」觀念,衛福部社家署製作宣導海報,電子檔案已公布於該署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s://dpws.sfaa.gov.tw)導盲犬專區,以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資訊網(網址:https://crpd.sfaa.gov.tw)宣導專區,請自行輸出並於非營利用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