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113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1份
說明:
一、依據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業以113年6月17日桃教終字第1130056268號函諒達)及113年8月16日召開之本市113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說明:
一、依據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業以113年6月17日桃教終字第1130056268號函諒達)及113年8月16日召開之本市113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說明: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3年8月14日師大體研中字第1131022816號函及本局113年6月5日桃教終字第1130053183號函(諒達)辦理。
說明:
一、依據國立成功大學113年8月9日成大產創字第1131102384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訂於113年9月23日至9月27日舉辦,報名至113年9月18日止,詳見競賽辦法如附件。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3年8月5日府衛心字第1130212879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13年7月31日衛部心字第1131761945號函辦理。
說明:
一、依據113學年度教育部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辦理。
二、旨案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依據本府113年8月9日府消管字第1130222920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投稿日期為8月15日中午12時至9月15日中午12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