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社會局「桃園市兒童及少年公共參與實踐營」活動
主旨:本局辦理「桃園市兒童及少年公共參與實踐營」活動一案,邀請貴單位協助公告宣導,並鼓勵踴躍報名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為鼓勵並提升本市18歲以下兒童及少年對公共事務參與興趣,進而建立兒少公共參與知能,深化渠等公民素養,促進對兒童權利公約等公共參與議題之認識,爰辦理旨揭活動。
二、本次活動時間、地點、對象及報名方式如列:
(一)活動時間:訂於110年9月25日(星期六)及9月26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二)活動地點:桃園市婦女館(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147號)102會議室辦理。
(三)活動對象:為本市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兒少,活動名額以20名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