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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國小海洋教育資源中心辦理109學年度「海洋教育宣導網路展有獎徵答活動」,歡迎同學踴躍參加,可獲得獎品

說明:

一、依據本市永安國小110年4月12日永小教字第1100002076號函辦理。

二、活動時間:即日起至110年5月20日止。

三、活動對象: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學生。

四、實施方式:

(一)請於截止日前至桃園市海洋教育資源網→最新公告→109學年度海洋教育有獎徵答活動(http://www.yaes.tyc.edu.tw/ocean/109award)上網填答。

(二)全部答對者將於活動截止後以亂數抽出200名,贈送精美禮品一份。

南崁國中無線網路管理辦法

第一條   南崁國中為有效管理無線網路資源,提供全校教職員生良好安全的無線網路使用環境,特依據南崁國中校園網路使用規範,訂定「南崁國中無線網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校無線網路主要使用對象為本校教職員工。

第三條   本校無線網路基地台架設由資訊組統一控管,為避免影響全校無線網路收訊品質,禁止私下架設無線網路基地台,若經發現將立即阻斷網路連線。

第四條   訪客、廠商及其他校外人士若需使用本校之無線網路,須提出申請,經資訊組核可後方得使 用。

第五條   無線網路頻寬有限,禁止使用 P2P 軟體,影響其他人上網品質,服務僅提供公務使用與支援學術研究用途。

第六條   請勿洩露本校無線基地台的使用金鑰,以確保學校無線基地台,不為外人所利用。

第七條   禁止使用無線網路做為干擾或破壞網路上其他使用者或節點之軟硬體系統。前述行為包括散佈電腦病毒、嘗試侵入未經授權之電腦系統及其他相關不法情事。若有惡意攻擊他人電腦等重大違規,足以影響網路通訊品質時,南崁國中得停止其使用權利,並依相關規定處理。

學生志願服務時數相關事項

學生志願服務時數相關事項

1.志工時數如需要以學年度或學期為採計時,則以8月1日及2月1日為分界點。

2.七年級新生志工時數採計起始日為入學當年度的8月1日。

3.志工時數採計單位:

a.校內各處室志工招募後由校內認證
b.校外由政府機關學校(村里長辦公室不採計)依人民團體法登記立案者提供服務經歷認定文件再由校內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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