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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PCR確診個案或快篩陽性經醫事人員研判為確定病例者

 

為加速衛政單位疫調匡列速度,倘出現PCR確診個案或快篩陽性經醫事人員研判為確定病例者,請儘速填覆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或至本市COVID-19防疫資訊站/隔離措施/COVID-19確診者調查表(https://reurl.cc/0pEV4Y)完成填報,俾利即時匡列其同住家人。

 

宣導生病不上班及不上課原則,如教職員工生快篩陽性,須再經醫事人員確認快篩結果,或完成PCR檢測,倘拒絕、規避或妨礙檢測者將由衛政單位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及第43條處置;另請學生、家長、教職員工提高警覺,於完成相關檢測後,應儘速返家等待結果,勿逕自返校上班及上課,以免疫情擴大之虞。

轉知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辦理之「職業大蒐集」紀錄片競賽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31日臺教技(一)字第1112301792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自111年至113年持續與部屬社教館所合作辦理主題式職業試探體驗常設展及相關活動,提供技術型高中15群科相關主題體驗活動,並與技職校院合作辦理相關體驗活動,如:創意模型車、積木太陽能動力模型車組裝課程,文昌筆製作等課程及達人講座分享等,供教師、家長及學生深入瞭解技職教育,並拓展未來職業發展的可能性。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1學年度(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性平教育與輔導工作一案

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1學年度(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性平教育與輔導工作一案,惠請轉知所屬,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國教署111年6月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70904號函辦理。

二、為持續推動旨揭相關工作,國教署擬於111學年度商借教師至該署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數12班以下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限: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中辦公室(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辦理業務: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性別平等教育與輔導工作推動等相關業務為範疇。

(五)其餘事項依前揭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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