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以下簡稱原民局)辦理「第12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桃園市初賽」一案
說明:
一、依據原民局111年9月7日桃原教字第1110015431號函辦理。
二、旨案競賽資訊摘擇如下(餘詳如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原民局111年9月7日桃原教字第1110015431號函辦理。
二、旨案競賽資訊摘擇如下(餘詳如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1年9月6日桃衛心字第1110076426號函辦理。
轉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主旨:自本(111)年9月1日零時(航班表定抵臺時間)起,入境檢疫措施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檢疫處所前3天居家檢疫維持「1人1戶」,後4天自主防疫調整為「1人1室」,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主旨:檢送本局111年度「環境教育創意實作課程提案競賽」實施計畫1份,請鼓勵所屬踴躍投稿,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1年3月10日桃教體字第11100189013號函辦理。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共同合作辦理之「111年度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近土親農『食農學堂』教師研習計畫」
主旨: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共同合作辦理之「111年度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近土親農『食農學堂』教師研習計畫」第二階段研習場次資訊,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主旨:有關本府111年員工子女特約托育服務方案新增10家托育機構,請查照。
說明:
一、為協助同仁解決子女托育問題,本府運用公私協力機制與本市合法立案之托育服務機構簽屬特約,111年原與87家托育服務機構簽屬特約優惠方案,現又新增10家幼兒園、托嬰中心等托育服務機構。
二、本府111年員工子女特約托育服務方案相關事項如下:
(一)優惠對象及方式:
1、優惠對象為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包含公教人員、技工、工友、駕駛、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員等。
2、憑員工卡、識別證或在職證明等文件,可享優惠。
(二)本方案僅提供優惠資訊予優惠對象自由參考運用,不經手任何金錢,亦不收取任何財務回饋;如發生消費糾紛或訴訟,由優惠適用對象逕依消費者保護法或民法之相關規定辦理,本府不介入當事人與托育服務機構間權利義務之履行。
(三)本方案為2年1期,新增之托育機構合作期間自本函發文日為起始日至2年特約期滿為止;終止合作關係或托育服務機構停止營業時,將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站。
(四)特約托育服務機構及優惠措施,可自行至本府人事處網站員工福利專區查詢。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1年8月3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13125號函辦理。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111年用愛擁抱人生系列講座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增進家長對身心障礙、特殊需求孩子之理解,學習親子間的溝通,促進家庭的幸福與和諧,特規劃辦理旨揭系列講座。
說明:
一、依據林務局111年9月6日林企字第1111710565號函辦理。
二、旨揭展覽相關資訊摘擇如下:
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1年8月22日1110044074號函辦理。
二、本競賽資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