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水保護桌遊教師增能培訓及入班教學活動
主旨: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邀集學校教師參與土水保護桌遊教師增能培訓及入班教學活動,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主旨: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邀集學校教師參與土水保護桌遊教師增能培訓及入班教學活動,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主旨: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隔離治療相關費用支付對象案,請查照。
說明:
主旨: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與財團法人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謹訂於112年5月22日於該局2樓國際會議廳辦理「2023台灣生物多樣性論壇」,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主旨:請貴校協助轉發「善政市長給家長的一封信」電子檔,供家長參閱,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2年5月9日桃衛健字第1120042736號函辦理。
主旨:檢送教育部112年度「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路回應委員」招募實施計畫書,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9日臺教資(六)字第1122701922號函辦理。
主旨:函轉國立清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謹訂於112年5月25日(星期四)辦理「教學卓越:生態教育vs.校本課程」線上論壇,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主旨:函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及國立臺灣大學辦理「112年度教育部氣候變遷教育教案設計競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為介紹本校各科特色、校園環境以及升學管道,特辦理三場「線上科系特色升學說明會」,敬請鼓勵貴校學生及家長踴躍參加。
二、日期:112年5月24日(三)、112年5月31日(三)、112年6月6日(二)
主旨: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下稱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民國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5月5日部法二字第112557087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於COVID-19防疫期間,為積極防止疫情傳播,銓敘部前以110年7月12日部法二字第1105366601號函知(本府人事處110年7月14日桃人考字第1100003641號函諒達),公務人員倘因COVID-19疫情嚴峻致無法於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所定期限內請畢婚假者,得經機關同意,於疫情結束(按:經參考衛生福利部意見,上開疫情結束定為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解散之日)後1年內請畢;又為保障公務人員請假權益,是類人員經服務機關同意延長婚假實施期限後,如於該期限內調職至他機關,仍賡續適用上開延長之婚假實施期限,無須另為申請。
三、茲因指揮中心業於112年5月1日解編,是公務人員前已依銓敘部110年7月12日函規定,經機關同意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至疫情結束後1年內請畢者,其婚假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