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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010271號函(隨函檢附)辦理。

二、旨揭助學金相關辦法,請逕洽該基金會張副秘書長芝瑄,聯繫電話02-29178770分機12,或該基金會網站(http://www.ta.org.tw)洽詢。

三、檢附旨案原函及助學金相關辦法各1份。

行政單位
公告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