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010271號函(隨函檢附)辦理。
二、旨揭助學金相關辦法,請逕洽該基金會張副秘書長芝瑄,聯繫電話02-29178770分機12,或該基金會網站(http://www.ta.org.tw)洽詢。
三、檢附旨案原函及助學金相關辦法各1份。
附件
376735100E_1140009117_ATTACH1.pdf
(215.6 KB)
行政單位
公告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