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主旨:有關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及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治療後再進行7天居家隔離期間請防疫隔離假之相關函文,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4月28日臺教人(三)字第1120043092號函辦理。
二、配合指揮中心110年5月5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289號函、110年5月5日肺中指字第1104100085號函、110年9月10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640號函及人事總處110年5月6日總處培字第1103001488號函,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教育部110年5月7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064388號函亦自同日起停止適用。
三、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1份。
附件
376735100E_1120040696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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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735100E_1120040696_ATTACH2.pdf
(292.62 KB)
376735100E_1120040696_ATTACH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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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735100E_1120040696_ATTACH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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