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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考試院各種證書暨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業於112年3月28日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2年4月7日公參字第112000319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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