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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112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2名辦理藝術教育、師資職前教育等相關業務

主旨:有關教育部112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2名辦理藝術教育、師資職前教育等相關業務,請轉知所屬教師相關訊息,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7日臺教師(四)字第1122600889號函辦理。

二、為辦理藝術教育、師資職前教育相關業務,教育部規劃於112學年商借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所屬公立學校優秀教師2名到部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正式合格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具教育行政經驗及曾參與或辦理藝術教育或師資培育相關工作者優先考量。

3、對教學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5、未曾受刑事懲戒或行政處罰者。

(二)商借期間自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表現良好可續聘。以2年為限,倘有延長商借期間必要者,每次延長期間最長為1年,商借期間合計不得超過8年。

(三)服務地點: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2樓)。

轉知桃園市政府本府112年「桃花緣情遇見你!」未婚公教同仁聯誼活動行程表及報名表各1份

主旨:檢送本府112年「桃花緣情遇見你!」未婚公教同仁聯誼活動行程表及報名表各1份,請查照並鼓勵所屬未婚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為擴大本市各機關(構)學校未婚同仁社交生活領域,增進良性互動、情感交流進而締結良緣,爰辦理旨揭聯誼活動。

二、本活動參加對象:

(一)本市議會、本府各機關學校、各區公所及復興區民代表會所屬現職未婚公教同仁、聘僱及臨時人員等(下稱本府同仁,不含勞務派遣、勞務承攬人員及替代役)。

(二)全國各機關(構)及公(私)立學校現職未婚公教同仁及聘僱人員等。

(三)本市金融機構、醫療機構及各科技工業園區內企業未婚人員等。

三、本活動參加對象如係本府同仁,每人補助一半活動費用,又女性同仁加碼再優惠新臺幣(以下同)100元,如其另揪伴1名以上女性同行,則可再優惠200元報名費(女伴如為本府同仁,亦得優惠200元),每位女性同仁至多可再優惠300元,活動內容及優惠費用詳如附件。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各梯次活動前1週(星期五),或額滿為止。

五、報名人員經確認參加後,須先繳交全額活動費用,補助費用將於活動當日報到時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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