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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一、依據本市114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計畫-正向心理教育議題中心學校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組別:高中組、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

(二)參加學生:請各學校徵選優秀代表作品參加(每校最多二件),每位學生限投稿一件。

(三)作品題材:以「5正(正向情緒、正向參與、正向關係、正向意義、正向成就)及4樂(樂動、樂活、樂食、樂眠)」正向心理健康促進標語為主題創意發揮。

(四)作品規格:標語字數限20字以內(不含標點符號),並以半開圖畫紙裁半(約77cm×27cm)單面作畫,紙張顏色、彩繪素材及橫、直式呈現不拘,平面設計(不得立體或黏貼),不得裱框。

(五)參賽學生獎勵:

1、第一名(各組1名,共計3名):獎狀1紙及禮券2,000元。

2、第二名(各組1名,共計3名):獎狀1紙及禮券1,000元。

3、第三名(各組1名,共計3名):獎狀1紙及禮券500元。

4、佳作(各組3名,共計9名):獎狀1紙及禮券300元。

(六)指導老師獎勵:

1、第一名:指導老師敘嘉獎兩次。

2、第二名:指導老師嘉獎乙次。

3、第三名:指導老師獎狀乙紙。

4、佳作:指導老師獎狀乙紙。

5、以上敘獎,將擇優則一敘獎,不重覆敘獎。

三、本案請欲參加者請於114年12月31日(星期三)前(郵戳為慿),於徵件期限內(郵戳為慿)連同親筆簽名之著作權讓與同意書紙本(如附件二)送(寄)至桃園市成功國民小學(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三段22號)輔導室收,請於信封處註明「正向心理教育健康促進標語競賽」字樣);同時填寫報名相關資訊(excel電子檔),並e-mail至monika0325@cges.tyc.edu.tw以利後續評選及獎勵事宜。

四、本案倘有疑問者,請洽成功國民小學輔導主任,電話:03-2522425分機610。

附件
1222(1.docx (31.42 KB)
行政單位
公告類別